选课申请注意事项
- 所有有关选课申请事宜是通过电算系统进行,所以所有学生都必须在
规定时间内自行 进行选课申请。超过规定时间后,就不可再进行选
课申请。
- 这个学期开始,选课申请步骤有些变动,在进行选课申请时,请务必
要充分阅读下列 注意事项。
- 选课申请和变更时间
- 选课申请步骤
- 选课申请学分
- 选课申请的注意事项
- 重修科目申请注意事项
- 取消科目的选课变更
- 选课变更
- 被取消选课申请课程的处理
- 交换学生的选课申请和成绩认证
1. 选课申请和变更时间
1) 选课申请时间:2003年6月13日下午----2003年6月18日
2) 取消科目公告:2003年6月25日
3) 取消的科目的 选课变更:2003年7月3日----2003年7月4日
4) 选课变更时间:2003年9月1日----2003年9月8日
5) 取消选课的时间:每个学期的3/4线为止
6) 去交换学生的选课申请时间:2003年7月14日----2003年7月16日
****** 选课申请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申请。
2.选课申请步骤
1) 根据各学部提供的开设科目和学校网页的开设科目,选定自己
所要申请的科目。
2) 和指导教授商量自己的选课情况能否满足毕业条件等事宜。
3) 填写选课申请表,得到指导教授和学部长的批准。但韩国语专
业和德语专业 要先经过专业主任的批准后才能得到学部长的
批准。选他学部科目,或申请 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必
须填写“他学部/辅修专业/双学位 选课申请表” ,并要得到科目
所属学部的专业住任和学部长的批准。不经过上述步骤的选
课申请不能得到承认。
4) 进入学校网页,输入所选科目。
5) 完成科目输入后,申请表格交到学部助教处,得到助教的确认
,才能最后完 成选课申请。如没有学部助教的确认,所进行
的选课申请就无效。请全体学生务必要经过此步骤。
6) 把选课申请表的“教务处用”部分交到学部办公室。如不交选课
申请表,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选课申请学分
1) 每学期最多可申请21学分,如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超过3.5
可申请至24学分。这项规定同样适用于完成回校的交换学生。
2) 所选学分必须要在16学分以上才能有申请奖学金的资格。
3) 被学事警告(前一学期平均分未满1.5)的学生,选课学分包
括新修课程12学分和重修课程的学分,至多选至21学分。 被
学事警告的学生要在学期开始前的选课变更期间再次进行选
课申请。
4) 上学期平均分未满2.0的学生,选课学分最多为18学分;上学
期平均分未满1.7的学生,选课学分最多为15学分。
4.选课申请的注意事项
1) 步骤上的注意事项
自己输入完选择的科目后,必须要经过学部助教的确认,所进
行的选课申请才能有效。取消科目的选课变更和学期初的选课
变更也要有同样的步骤。
2) 因为科目的取消而进行的选课变更学分范围只能在取消科目的
学分之内。
3) 选择他学部科目,或者申请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必须要填
写“他学部/辅修/双学位选课申请表”,并要得到所选科目学部的
专业主任和学部长的批准.
- 99级以前的学生,科目类型是“E”
- 00级以后的学生,科目类型是"F"
5) 先修科目的注意事项
- 基础语言科目
--- 例如,在前一学期基础英语1 没有通过的学生也可以在这个学期修基础英语2,在基础英语1,2,3 之间不适用先修科目规定。但是,如果想修大学英语1,必须得先修完基础英语1,2,3。基础英语1,2,3都通过之后才可以有修大学英语1
的资格。
- 教养英语科目
---例如,在前一学期大学英语1 或大学英语3 没有通过的学生也可以在这个学期修大学英语2 或大学英语4 。但是,如果想修大学英语
3,必须得先修完大学英语1,2 。
---通过英语进级考试后,从大学英3 开始听课的学生,必须得先通过大学英语3,4 才可以申请大学英语5 或 高级英语1
。
6) 电算共同科目
- 99级以前的学生选电算概论和电算实务1 时要特别注意,对
商经学部的学生,电算概论和电算实务1 是专攻必修,但对
其他学部的学生则是教养必修。
- 00级以后的学生,电算概论和电算实务1 对所有学生都是教
养必修。
5.重修科目申请注意事项
1) 对需要重修的科目要做“T ”标志后才可以进行此科目的重修,
而且必须要在选课申请表上标明是重修科目。
2) 重修科目必须要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一致。不再开设的科目,
会另行指定科目。
3) 所有科目都可以重修,最终成绩给予承认。
6.取消科目的选课变更
1) 申请学生没有达到规定人数,或者因学部的原因,开设的科目
有被取消的可能。
2) 关于取消的科目将在指定的时间内发出公告(在学校网页和学
校各公告栏)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选课变更,过了变更时
间,不能再进行选课变更。
3) 选课变更的学分变动要在取消科目的学分以内。
4) 选课变更步骤和选课申请步骤一致,但要填写选课变更表而不
是选课申请表。
7.选课变更
1) 根据本人的需要,在学期初规定的选课变更期间进行选课变更。
2) 选课变更学分变动只能在6学分以内(例如:取消3学分,变更
3学分,总6学分)。
3) 学事警告者和完成回校的交换学生在选课变更期间进行选课申
请。
4) 被劝休学的学生,选课学分中新修课程不得超过6学分。也可
申请重修科目,担新修和重修科目成绩都得在B0以上才能予以
承认。
8.被取消选课申请课程的处理
1) 根据本人的能力和需要,选课申请的科目可以在和指导教授商
量后取消。
2) 被取消申请的课程将会有 “W (Withdraw)”标志,重修该课程时“
w”将被取消,如不申请重修此记录将会留在成绩证明书上。
3) 被取消申请的课程不被计入学分和成绩计算之中。
4) 取消选课申请的课程的步骤和选课申请的步骤一致,但要填写
选课变更表而不是选课申请表。
9.交换学生的选课申请和成绩认证
1) 交换学生的选课申请
- 预定交换学生在正式选课申请期间应参照就读交换大学的教
学便览,和指导教授商量后,填写“交换学生选课申请表”。
教养和有关英语的科目需要另外根据规定进行选课申请。
- 和英语有关的科目,如果和本校的科目重复,或者在已经修
完科目的水平 以下,成绩就不能得到承认,请预定交换学
生在进行选课申请时要特别注意。
- 选课申请不做电算系统的输入,直接交给助教,然后由助教
交到教务处。
- 因为就读交换大学的原因,选课变更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需
要和本校的指
导教授充分商量后进行变更,并把变更的内容呈交到教务处。
- 预定交换学生必须在走之前的学期末为止完成注册,如在去
交换学生的前一学期末为止仍不注册,交换成绩将不予承认。
2)成绩认证
- 只有进行选课申请的科目才能予以认证。
- 认证学分最多是18学分。
- 从就读的交换大学接到成绩后,填写“交换学生成绩认证书”
,并按步骤得到批准,最后把“交换学生成绩认证书”和“交换
学生选课申请表”、成绩证明书一同交到学部办公室。
- 交换成绩不被计如成绩奖学金学生的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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